谈谈公司名称预核准

2017-05-25 22:21
二维码
209

谈谈公司名称预核准

家里孩子降生,长辈总是挖空心思地要给孩子起个好名字,希望孩子以后有各种的好,当然也可能会取一个贱贱的小名,保佑孩子平安好养。人要取名字,公司也要取名称用以区别你我他。

进入公司设立阶段,找对登记机关的门之后,马上面对的就是企业名称预核准。涉及前置审批的,应当在报批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外商投资公司,应当在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合同、章程批准之前,预先单独申请名称登记注册。

现行法律规定,公司有且只能有一个名称,使用汉字。(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同时适用地方通用的民族文字)。

公司名称的构成方式如下:行政区划+字号(或者商号,下同)+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

对法律法规未作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公司享有对公司名称的自主选择权。但对于含有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和文字,明示或者暗示为非营利组织,或者违背公司名称作为公司识别标识的基本功能,不以字、词或其组合作字号的,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驳回或者纠正。

内容文字的禁忌

公司名称中不得带有如下内容和文字:

 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

 有消极或不良政治影响的。

 宣扬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的。

 带有殖民文化色彩,有损民族尊严和伤害人民感情的。

 带有种族、民族、性别等歧视倾向的。

 含有封建文化糟粕、违背社会良好风尚或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 涉及毒品、淫秽、色情、暴力、赌博的。

 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比如“中南海”);

 含有党和国家领导人、老一辈革命家、知名烈士和知名模范的姓名的。【投资人自有姓氏且不引起误认、不损害前等人员形象和利益的除外】

 含有非法组织名称或者反动政治人物、公众熟知的反面人物的姓名的。

 含有宗教组织名称或带有显著宗教色彩的。

 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

 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团组织名称、社会组织名称及部队番号(包括军队和武警部队实有番号的全称或者简称,以及虚假的部队番号。);

 外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

 “国防”、“八一”、“军用”、“军供”、“军需”、“军服”、“军品”等字样。

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

公司名称应当冠以公司所在地省(包括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市(包括州、地、盟)或者县(包括市辖区、自治县、旗)行政区划名称。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经工商总局核准的,企业名称可以不含公司所在地行政区划:

 国务院批准的;

 工商总局登记注册的;

 注册资本(或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的;

 公司名称中带有“中国”、“中华”或者冠以“国际”字词的;

 公司历史悠久、字号驰名的(“中华传统老字号”之类);

 外商投资企业;

 达到国家规定条件的民办学校;

 工商总局另有规定的。

行政区划

公司戴的“行政区划”帽子是分三六九等的。行政区划是公司所在地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名称或地名。市辖区的名称不能单独用作公司名称中的行政区划。

公司名称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特别规定:

 只有国务院决定设立的公司方可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

 在公司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该字样应是行业的限定语。

 使用外国(地区)出资企业字号的外商独资企业、外方控股的外商投资公司,可以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字样。

而挂省、地级市行政区划的也需要符合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相关条件。

比如,笔者所在的浙江省,要在公司名称中带“浙江”二字就需要符合以下条件,并经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

 制造业、商贸业和非鉴证服务业等: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以上(含本数,下同)的。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注册资本(金)可放宽到500万元。

 投资、控股、实业、建筑施工、房地产开发业: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以上的。

 融资性担保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以上的。

 高新技术、出版及文艺场馆、体育俱乐部及场馆、旅行社、种养业:注册资本(金)300万元以上的。

 鉴证服务业:注册资本(金)200万元以上,取得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30人以上,上年度业务收入不低于400万元的。(新设时不能使用,仅适用于企业名称变更)

 研发总部企业:注册资本3000万元以上,上年度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上年度地方财政收入贡献(含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1000万元以上,控股子公司或分公司3个以上。除提交总局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交统计、税务等部门出具的证明其营业收入和纳税的材料。

 海外高层次人才在我省投资创业企业:投资人中有拥有《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不设最低资本注册资本(金)限额。

“浙江”与市、县(区)行政区划连用的企业法人名称,具体条件可由各设区的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但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300万元。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注册资本(金)可放宽到200万元。

在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内的公司名称可以冠“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浙江自贸区”等字样。

字 号

公司的字号应当由两个以上的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组成。应当由字、词或其组合构成,字号不得有下列情形:

 使用行政区划(县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具有其他含义的除外)、行业、组织形式;

 使用语句、句群和段落(具有显著识别性或有其他含义的短句除外);

 含有“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带有误导性内容和文字(有其他含义或者作部分使用、且字号整体有其他含义的除外);

 以外国国家(地区)所属辖区、城市名称及其简称、特定称谓作字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部分使用、且字号整体具有其他含义的除外);

 以职业、职位、学位、职称、军衔、警衔等及其简称、特定称谓作字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部分使用、且字号整体有其他含义的除外);

 使用工商总局曾经给予驰名商标保护的规范汉字作同行业企业名称的字号(已经取得该驰名商标持有人授权的除外)。

 除民办学校外,未经法律法规规定具有行政审批权限的审批机关审批并获得相应行政许可,名称中不得含有“大学”“学院”“学校”“高中”“幼儿园”“进修”“专修”等可能对公众造成误解或者引发歧义的内容和文字(从事相关行业、作行业限定语等使用的除外)。

 民办学校、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名称中不得冠以“世界”“全球”等字样。在名称中使用上述字样的,应当是行业的限定语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私营性质的公司则可以拿投资人姓名来作字号,但民办学校、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不得以个人姓名作字号(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民办学校不得使用已登记的学校名称及其简称、特定称谓等作字号(有投资关系或者经该学校授权,且使用该学校简称或者特定称谓的除外)。该学校的简称或者特定称谓有其他含义或者指向不明确的,可以不经授权。

有时候地方上对某些字号使用的字样有特殊的要求,比如浙江省对取冠省名企业名称使用“浙商”字样要求注册资本1亿元以上,控股股东应当在浙商中享有较高声誉,应当在“浙商”字样基础上增加前缀或后缀,作为企业商号使用,在行业上以战略性新兴产业、股权投资行业、现代服务业等国家鼓励行业为主。

行业或经营特色

公司名称中的行业或者经营特色,应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 4754-2011)划分的类别来确定。行业用语表述的内容应当与企业经营范围一致。公司经济活动性质分属不同大类的,应当选择主要经济活动性质所属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用语表述。

对于某些较难归类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中的特定行业的新兴行业用语方面,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趋于保守。对此,2017年7月31日,工商总局下发《关于做好新形势下企业登记注册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7〕132号)指出,“对国家行业分类尚未划分的新兴行业、新型业态,可以根据政策文件、行业习惯或者专业文献等予以登记。”

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等对企业名称中的行业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企业名称中标明。如“金融租赁”、“融资租赁”等。不得在企业名称中标示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等禁止经营的行业。如“战略研究”、“战略管理”等。

民办学校的行业表述由学科门类或者办学特色等加学校类别组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行业习惯可以不加学科门类或者办学特色的,名称中可以不加学科门类或者办学特色。民办幼儿园、高中、特殊教育学校的行业表述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儿童身心发展规律,不得含有片面强调办学特色等误导家长或者引发歧义的内容和文字。

下列情形可以不使用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用语表述企业所从事行业:

 公司经济活动性质分别属于国民经济行业5个以上大类;

 公司注册资本(或注册资金)1亿元以上或者是企业集团的母公司;

 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核准的同类别企业名称中字号不相同。

组织形式

公司名称中的组织形式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就两种: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不得使用与公司组织结构或者责任形式不一致的组织形式。

有时候,工商部门会根据具体形势和需求限制某些名称的注册,比如“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网络金融信息服务”等。

名称相同

依照上述规则定下来的公司名称还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 与在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辖区内已登记、或者已核准但尚未登记且仍在有效期内、或者已申请尚未核准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包括完全相同、行政区划、字号、行业和组织形式排列顺序不同但文字相同、字号、行业文字相同但行政区划或者组织形式不同】(有投资关系的除外。另外,工商总局对“华润”有特殊保护,不限于同一辖区同行业);

 与办理注销登记未满1年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

 与同一登记机关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同行业名称相同;

 与被撤销设立登记和被吊销营业执照尚未办理注销登记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

 含有其他非营利法人的名称(有投资关系或者经该法人授权,且使用该法人简称或者特定称谓的除外。该法人的简称或者特定称谓有其他含义或者指向不确定的,可以不经授权);

 含有另一个企业名称(有投资关系或者经该企业授权,且使用该企业的简称或者特定称谓的除外。该企业的简称或者特定称谓有其他含义或者指向不确定的,可以不经授权);

 明示或者暗示为非营利组织或者超出公司设立的目的(有其他含义或者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名称预核准中会碰到公司的申请和其他企业的申请相同的情况,此时按照如下规则处理:

 向同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的,依照申请在先原则核定。同一天申请的,由企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出裁决。

 向不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的,依照受理在先原则核定。同一天受理的,应当由企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共同的上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出裁决。

名称相近

下列情形属于名称相近:

 字号相同,行业表述不同但含义相同、字号的字音相同;

 行业表述相同或者行业表述不同但内容相同;

 包含该同行业企业名称字号或者被其包含,行业表述相同或者行业表述不同但内容相同;

 字号部分字音相同,行业表述相同或者行业表述不同但内容相同;

 不含行业表述或者以实业、发展等不使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用语表述行业的,包含或者被包含该同类别企业名称的字号,或者其字号的字音相同,或者其包含、被包含的部分字音相同。

公司名称相近的,存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核不予核准的可能。即便被核准,在使用中也存在涉嫌侵权、甚至被强制变更的风险。

同样的,有些地方会对相同或相似问题有进一步的规定。比如,浙江省就规定,字号不得与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商号相同或近似。

管 辖

现行规定下,公司名称核准实行分级登记管理。

工商总局负责核准下列公司名称:

 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

 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的;

 使用外国(地区)出资企业字号的外商独资企业、外方控股的外商投资公司,可以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字样。

 不含行政区划的。

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核准上列三项以外,冠以同级行政区划和同级行政区划放在字号之后,组织形式之前的公司名称。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授予外商投资企业核准登记权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按本办法核准外商投资企业名称。

省、市、县行政区划连用的由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市辖区名称与市行政区划连用的企业名称,由市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

提交材料

最后,名称预核准需提交下列材料:

 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需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不得用圆珠笔);

 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 全体投资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 工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

近年,企业名称登记改革正在进行中,开放企业名称库、推行登记全程电子化(不用填纸质表格 ),试点自主申报(取消预核准)……相信不久的将来,名称登记将变得相当的便利。

章樑
——
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