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抢劫罪还是寻衅滋事罪

2018-03-03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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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抢劫罪还是寻衅滋事罪

问:最近我院审理了公诉机关指控的游某抢劫一案游某于年月日下午时许,在大澳乡街上见一外地人邓某正在买烟,即要邓也为其买一包烟。邓不肯,游某即从附近电器修理店拿来一把马刀,朝邓某手上、身上连劈4刀,后邓被迫买一包香烟给游某。开庭审理后,合议庭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对定性存在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游某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理由是:游某不认识邓,在邓某不愿为其购买一包香烟的情况下,当场使用暴力,当场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应以抢劫罪定罪处罚;另一种意见认为:游某属强拿硬要,从作案的时间、地点等客观条件看,符合寻衅滋事的法律特征,应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请问哪种意见正确?答:根据你来信介绍的情况,我们认为,游某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以暴力手段逼迫陌生人为其购买一包香烟,其行为的目的显然不是非法占有他人财物,而在于通过破坏公共秩序寻求精神刺激,属于在公共场所明抢硬夺、强拿硬要他人少量财物的寻衅滋事行为,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即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章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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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