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催款通知书担保栏盖章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2018-03-03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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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催款通知书担保栏盖章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问:马某既是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又是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1994年甲公司从某银行货款30万元,到期后,经多次催要,一直拖欠未还。1998年7月该银行向甲公司发出催款通知书,并要求限期还款。甲公司无力还款,马某就让乙公司在催款通知书的担保栏盖了章。到期后,因甲公司不能及时还款,银行诉诸法院。请问乙公司是否应承担保证责任?答:马某身为甲、乙两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甲公司无力还款、银行催款的情况下,马某让乙公司在银行催款通知书的担保栏上盖了公章,应视为乙公司自愿为甲公司的这笔贷款担当保证人,应当对银行的该笔贷款承担保证责任。


章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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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