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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释〔2000〕41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变造、倒卖变造邮票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法释〔2000〕41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变造、倒卖变造邮票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2000-08-23 19:42
二维码
3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对变造、倒卖变造邮票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法释〔2000〕41号
为了正确适用刑法,现对审理变造、倒卖变造邮票案件如何适用法律问题解释如下:
对变造或者倒卖变造的邮票数额较大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章樑
——
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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