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第37批指导性案例

2023-01-11 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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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发布第37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

法〔2022〕27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现将武汉卓航江海贸易有限公司、向阳等12人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等十个案例(指导性案例202-211号),作为第37批指导性案例发布,供审判类似案件时参照。

最高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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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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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