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人出具虚假的工程款收款证明对其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影响

2022-07-31 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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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出具虚假的工程款收款证明对其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影响

——再审申请人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东分行、上海佳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上海佳程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法理提示:承包人不得滥用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承包人的过错行为使工程款债权形成已获清偿的外观,发包人的其他债权人基于该外观而产生的合理信赖利益应予保护。承包人事后就该部分工程款债权主张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章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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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