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认定当事人签订合同效力的裁判标准

2018-12-11 10:13
二维码
35

正确认定当事人签订合同效力的裁判标准

法理提示:

对当事人争议所依据的合同效力进行审查判断,是人民法院正确认定当事人间权利义务的前提与关键。依据民法通则第55条之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这是关于合同生效要件的一般性规定。该法律规定表明,当事人订立合同的效力反映了法律对当事人合意的评判,已经成立的合同只有具备了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才能生效,才能在当事人间产生法律约束力。反之,当事人间即使合同成立,如不符合上述法律所规定的生效要件,也不能产生法律效力。

依据该法律规定,法官在解决具体案件对合同生效要件的判断时,应当从以下方面入手:即:双方订立合同时,当事人是否具备缔约能力,如法人订立合同是否存在解散、成立清算组织的情形,其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是否受到限制;双方订立合同时,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有无受欺诈、胁迫等情形;合同内容是否存在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的情形,有无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事由等。

章樑
——
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