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案例选》2021年第7辑裁判要旨

2021-11-30 13:42
二维码
12

张某盟盗窃案

——利用移动公司系统漏洞恶意盗兑积分换取商品行为的定性

【裁判要旨】

1.行为人利用移动公司网络系统兑换积分却不扣话费的漏洞,大量购买电话号码卡,恶意盗兑积分,换取商品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2.盗窃数额的认定,应考虑行为人购卡成本。

3.量刑应综合考虑被害人存在严重过错和实际损失等因素。在法定刑以下减轻处罚的,层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冉某某侮辱案

——纠纷争执过程中临时起意以报复为目的撕扯女性衣裤的行为认定

【裁判要旨】

1.被告人与被害人发生冲突,继而将被害人衣裤扯掉,使被害人隐私部位裸露在众人面前,被告人是基于泄愤、报复等动机,其行为针对特定的人,以贬损他人名誉为目的,这有别于满足变态的性欲,以寻求精神刺激为目的的强制侮辱罪,其行为应当构成侮辱罪。

2.侮辱罪属于告诉才处理案件,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公诉机关将其作为强制侮辱罪进行指控时,人民法院可以依法直接改变罪名进行判决。


陈某非法拘禁案

——如何准确认定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

【裁判要旨】

绑架罪和非法拘禁罪可以从主观动机、侵害法益等方面加以区别。绑架罪的主观动机是勒索巨额钱财或其他重大非法利益,绑架扣押人质只是实现主观目的手段;而非法拘禁罪在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同时,也存在不法主观意图,但法益侵害性相对于绑架罪要弱。绑架罪侵害的是复合法益,除了人质本身的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以外,还可能侵害第三方的权益。此外,绑架罪的法定刑要求罪行要有相当的否定评价程度。


曾某山、陈某蕊介绍卖淫案

——认罪认罚案件中辩护人突破量刑建议辩护不影响具结书效力

【裁判要旨】

在自愿认罪认罚案件中,辩护人基于辩护职责提出突破量刑建议的辩护意见,只要被告人自始至终认罪认罚,则不影响已签署的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效力。

章樑
——
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