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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第71辑
《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第71辑
2018-12-06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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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
劳动者起诉请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金不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社会保险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此类纠纷是否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高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一条的规定予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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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樑
——
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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